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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廣告最近一些高價的東西,例如:手機、DVD、notebook、CD.....等,都便宜的離譜,並告訴你〝收到貨再付款〞。
(不要以為〝收到貨再付款〞就不會被騙錢 ...) 雖然你會收到全新的機器,而且操作正常,心想:這樣應該就沒問題了,所以就把錢匯給他。結果原來他是用假信用卡去訂貨,然後直接從郵購公司寄到你家,你以 為已經收到貨,所以就匯錢給他,等到郵購公司發現是假信用卡時,追查貨物流向,就找上你家,貨不但被沒收,你還得澄清不是你
使用假信用卡。
可以把這個郵件轉寄給你所認識的每個人,以免有人被騙!
高雄縣仁武分局大華派出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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